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申报
职业能力建设司
2020-05-2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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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统筹规划,确保竞赛工作科学、有序开展,经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同意,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申报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发出通知。
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流程
申报程序
(一)基本要求
1.申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主办单位应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集团。举办跨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可申报国家级一类大赛,举办单一行业(系统)竞赛活动的申报国家级二类竞赛。申报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部门(单位)应具备举办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实践经验,有竞赛组织实施和技术支持能力,并能承担相应的经费。竞赛举办的时间不宜集中在四季度,应统筹安排。
2.所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原则上应为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的职业(工种),在本行业、企业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设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以及重点领域(如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等国家战略需要的职业(工种)可酌情申报。
3.国家级一类大赛可申报不超过6个竞赛职业(工种),国家级二类竞赛可申报不超过4个竞赛职业(工种)。
4.根据各部门(单位)申报的竞赛职业(工种)情况,人社部将统筹考虑全国技能大赛比赛项目和各类赛事安排。
(二)材料要求
请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中央企业集团在总结分析历年开展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专家认真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请于2020年1月17日前,将申报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申请、《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方案(参考大纲)等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拟初次申报举办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的,还应提供拟竞赛职业(工种)的背景情况、举办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可行性报告和曾经举办过该职业(工种)竞赛的相关资料。逾期未申报的,将不列入2020年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计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技能竞赛处
段倚虹 84661072、84661070(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