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实训基地第四批批复文件
关于设立第四批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
“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
实训基地的批复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电子商会关于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的管理规定,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中心,北京企学研教育科技研究院【项目中心(编号:2018002)】(以下简称“项目中心”)对第四批实训基地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现决定在以下3个单位设立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实训基地,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批复:
一、实训基地名称:
(一)同意在重庆工贸技师学院内,设立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实训基地。
(二)同意在重庆工商职业学院内,设立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实训基地。
(三)同意在株洲中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设立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实训基地。
二、实训基地铜匾和授权书由中国电子商会统一制作,实训基地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重新审验批复。
三、请各实训基地承建单位按照《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项目中心服务指南》要求,开展技能培训和报考组织工作。同时要根据院校学生培养目标,当地企业技能人才需求情况,结合企业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及时调整和增加适合岗位需要的技能培训内容,开展符合企业需求的技能培训和实训内容建设工作,使之切实符合企业、院校、社会的发展需要。
四、为进一步做好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开展年度质量检查(年检)工作。对年度工作中指标优良、业绩突出的机构和个人,我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年检不合格的机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通报警告和吊销承办的处罚。
五、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VR应用技术”项目中心联系方式:
张 思(13681387942)
附表一:电子信息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3D打印应用技术、虚拟现实(VR)应用技术”实训基地信息表。
北京企学研教育科技研究院
二Ο二二年五月十日